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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唐山市第三届职业教育名师推荐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09月16日 15:06      浏览:

关于评选唐山市第三届职业教育名师

推荐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唐山市教育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评选唐山市第三届职业教育名师的通知》(唐教高职[2019]9号)(见附件1)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拟推荐实施方案如下:

一、推荐领导小组

      组长:李小六

      副组长: 王志文  王振国

      成员: 侍永宝 王会成 李永波 王春云 王卓 晁彩林

  二、推荐原则

推荐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候选人。

三、推荐小组职责

推荐小组对我校的申报人员通过座谈、小组评审等方式进行考察评审,并将结果进行汇总,确定推荐名单。

四.推荐名额

第三届职业教育名师的评选名额:2名(见附件1)

五、推荐范围

全体在职教师

六、推荐条件

1.年龄条件。到2019年9月10日,女教师不满50周岁(1969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男教师不满55周岁(1964年9月10日及以后出生)。

2.业务条件。参照唐山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见附件2)

3.特殊说明。各种奖励、研究成果和有关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0日(含)。

七、推荐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本人申请、学校推荐等环节进行。

1.本人申请。符合条件者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唐山市职业教育名师评审表(推荐表)(见附件3,一式3),各申请教师于2019年9月16日上午10点前向组织人事处提供评审表以及评审材料原件。

2.学校推荐。推荐领导小组于2019年9月17日开始对申报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尤其要把教师的工作实绩作为重要内容。基本条件符合,但工作实绩不突出的,不能推荐。同一专业(学科)原则上只能向市推荐一名人选。

3.公示确认。评审结束后,将被推荐人名单进行公示,为期一周。

八、申报材料

被推荐人须认真填写《唐山市职业教育名师评审表》(附件3,一式3份)和评审材料原件;同时上报光盘一张,含《唐山市职业教育名师评审表》电子版和被推荐人一节课录像(45分钟,录像文件为rm格式,不大于50MB),讲课录像必须真实反映被推荐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在被推荐人名单公示后准备)。

九、有关要求

被推荐人按照本方案精神向组织人事处提供申报材料,由组织人事处统一汇总,按照文件要求组建参评档案,装订成册,学校于2019年9月26日报市教育局高教职成处。

附件:

1. 唐教高职[2019]9号(内含唐山市第三届职业教育名师推荐指标分配表)。

2. 唐山市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3. 唐山市职业教育名师评审表(推荐表)。

                                                                                              201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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