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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年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数据统计工作
2022年11月27日 10:27      浏览: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

年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

 

项目承接部门及负责人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度工作进展及绩效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2年绩效数据采集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承接结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的校承接的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任务(项目)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

二、采集内容

请各承接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根据《通知》公布的各任务(项目)情况2022年执行数据汇总表见附件2)相应的栏目填写承接任务(项目)绩效数据并且按照附件一中要求提供建设方案

三、采集要求

1.指标数据采集时间范围: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止。

2.需提交的政策文件附件电子版,要以政策文件名称作为附件名称。

3.资金金额单位:如未特别说明,金额单位一律采用“万元”。

4.凡是涉及到填写数字的指标,如果没有数据,填写“0”。比如:没有资金投入,请填写“0”。

5.对于指标中,凡是“选择‘是’,要求上传相关文件”的情况,必须提供附件电子版。

6.请承接任务(项目)的部门和负责人202212月1512:00前完成绩效数据采集填报工作建设方案的撰写并将文件上传教务处邮箱jiaowuchu7312010@163.com教务处将专人整理上传省平台

四、工作要求

本年度绩效数据填报包含了遴选后的任务(项目)及自动承接的任务(项目),各项目承接部门和负责人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公布的承接任务填报遴选任务(项目)绩效数据。要切实加强数据核验,确保所填数据真实、准确,明显偏差或奇异值较大的,视为未完成相关任务(项目)。同时,所有学校都需填报自动承接任务(项目)绩效数据。

省教育厅将依据绩效数据对各校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建设中期动态调整和建设期满向教育部遴选推荐的依据,连续两个年度绩效评价不合格的任务(项目)将被淘汰出建设序列,并取消向教育部遴选推荐资格。

联系人

教务处      

                                                             

                          2022年11月25

 

 

附件:

1.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承接河北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任务(项目)情况

2.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任务(项目)承接任务(项目)绩效执行数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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