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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2019年02月25日 15:04      浏览:

唐山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成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各部门:

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决定成立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机构设置

主 任:李小六(副校长)

副主任:王志文(教务处处长)

王会成(语言文学系主任)

委 员:李永波(学前教育系主任)

侍永宝(公共教学部主任)

王春云(艺术系主任)

姚爱红(学生处处长)

王佳宜(团委书记)

办公室主任:王会成(兼)

办公室副主任:耿环宇 张志勇

工作人员:尹小焕 王景萍 高欣彦 湛静梅 吴海明 刘艳静

普通话测试员(13人):

杨淑芬 季 娜   侯玉双  张志勇   高 阳  耿巧丽

赵迎春 张晓飞   李孟志  刘 颖   王会成(兼)

常小丹(兼)  王振国(兼)

二、工作职责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学校和上级语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我校语言文字工作。主要包括: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有关语言文字工作任务,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认识,提高全校师生语言文字工作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网络,定期召开语言文字工作会议,部署、检查、评估各系、各部门语言文字工作。

(三)制定每年度语委工作计划,做好每年度语言文字工作总结。

(四)大力开展丰富多彩的语言文字实践工作,积极宣传说普通话、用规范字,努力使普通话成为全校性的教学语言、工作语言、交际语言。

(五)认真组织普通话培训与测试工作。

(六)做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各类信息资料的建档与管理工作。

(七)鼓励普通话测试员积极参与科研活动。

(八)指导协助各系搞好普通话课教学工作。

(九)指导协助各系搞好规范字课教学工作。

(十)指导协助各系搞好选修课教学工作。

(十一)其他语言文字日常工作。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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