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
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5]5号)文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文件要求,我校可申报类型如下:
(一)参与遴选的教材应是2022年1月1日(含)以后,国内出版、再版或重印(以版权页信息为准),正在职业学校教育教学中使用的教材。
(二)鼓励申报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尚未覆盖专业的核心课教材;体现职业教育特色、符合学生学习规律,充分融入数智技术、资源丰富的数字教材;服务国际产能合作、促进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职教出海相关教材;体现产教融合,头部企业、行业、职业学校专家深度合作共建的教材。
(三)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北斗应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成电路、航空航天装备等先进制造业,生物育种、粮食加工等现代农业,养老、托育、家政、低空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相关教材。
(四)列入新时代教育部马工程重点教材高等职业学校(专科)教材建设范围的教材。
二、申报要求
(一)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根据职业教育有关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9〕13号)有关课程设置要求申报。同一课程的教材,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种。
(二)同一专业每个申报单位限报10种;同一专业同一课程的教材,同一第一主编只能申报一个版本。同一第一主编、相同或相近内容的纸质教材和数字教材只能选择一种形态申报。同一第一主编申报教材总数不超过2种。
(三)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教材+非独立实训教材等)视为1种;外语类课程教材同一学期的不同分册(如听、说、读、写)或不同学期的同一分册(如各学期的听力分册),视为1种。不同学期不同分册的教材不得混合申报,同一丛书号的系列教材不得拆分申报。
(四)再版的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未更换第一主编的,按要求向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申请修订备案,不参与此次申报。更换第一主编的须按新教材参加申报。
(五)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的教材,按照相关政策、行业发展和技术更新要求进行了实质性修改的,按“修订教材”(需提供修订内容对照表,附件2)进行申报。
(六)教材须为具有ISBN号的正式出版物,部署数字教材或教材数字资源(工具)的平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备案,确保资源安全。
三、申报限额
根据文件要求,我校限报1本(套)教材。同一教材,只能选择一种途径申报。
三、遴选标准,参考省文件遴选原则(见附件3)
四、材料报送
1.2025年3月7日前,将电子版、纸质版材料报送到教务处(正心楼401),逾期不再接收。
联系人:王爱琪,0315-7312977。
2.材料遴选
学校将组织学术委员会及教材选用、编写两委会相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遴选。
附件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冀教职成函[2025]5号)
附件2.已参评但未入选首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修订内容对照表
附件3.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标准
附件4.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遴选申报单位联系表
附件5.第二批“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申报表
附件6.推荐汇总表
附件2——附件6 下载链接